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 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增资后,北京信威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70)。
北京信威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15年10月22日,北京信威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