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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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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7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15年10月21日、10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且未向任何人建议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

 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正处于限售期,锁定期限至2016年1月10日止,前述锁定事项已于201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开披露,详见《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前述股票锁定的承诺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本公司历次公告及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市盈率TTM为760倍(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公司日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因双方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大重组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即2015年12月16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拟披露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了《2015年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预计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亏损2,000万元至2,500万元。前述预告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于2015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4、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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