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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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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5-12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为方便投资者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各项事宜,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募集资金用途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第1至6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至5项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157永泰能源2015/10/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10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募集资金用途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2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5年9月23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 MTN506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8亿元(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015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4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单位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6.18%,起息日为2015年10月22日,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中期票据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本期发行完为止,公司中期票据累计发行金额为14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及具体发行情况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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