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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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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汝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少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上表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期末持股数量1,279,574,019股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期末持股数量166,170,785股均为其自有普通证券账户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并列示数据。截至报告期末,日照港集团通过自有普通证券账户持股1,263,740,123股,持股比例41.09%;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股15,833,896股,持股比例0.51%。兖矿集团通过自有普通证券账户持股163,021,585股,持股比例5.30%;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股3,149,200股,持股比例0.10%。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9月,公司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5,812万吨,同比下降13.29%。从货种分类上看,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18.04%;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9,106万吨,同比下降17.95%;完成木材吞吐量1,079万吨,同比下降14.48%;完成粮食吞吐量1,020万吨,同比增长16.14%;完成钢铁吞吐量665万吨,同比增长19.58%。从内外贸货物分类上看,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12,085万吨,同比下降13.71%;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3,727万吨,同比下降11.92%。

 2015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97亿元,同比下降14.61%;发生营业成本24.93亿元,同比下降8.60%;实现利润总额5.03亿元,同比下降38.88%;实现净利润3.99亿元,同比下降41.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下降38.0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115元,同比下降37.84%。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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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原因说明:

 ①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公司购置的生产调度中心成品房已于2015年交付,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②长期应付款同比减少:本年已支付部分融资租赁款。

 ③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长:2015年发行5亿元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

 ④应付股利同比增长:控股子公司已宣告尚未发放的少数股东分红款。

 ⑤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已计提尚未缴纳或使用的企业年金及职工教育经费。

 ⑥应付账款同比增长:已计提尚未办理结算的装卸业务相关费用。

 ⑦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应收款项增加导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⑧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014年处置港机公司100%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

 ⑨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

 ⑩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公司于2014年3月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8日,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市值人民币3,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股东均能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传志

 日期 2015-10-19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5-031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0月1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15年10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高管人员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从事购、售电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拟调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港口拖轮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因特网接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劳保用品、橡胶制品、五金、办公用品、金属材料、水泥、木材的销售;港区内通信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污水处理;从事购、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调整内容最终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拟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港口拖轮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因特网接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劳保用品、橡胶制品、五金、办公用品、金属材料、水泥、木材的销售;港区内通信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污水处理;从事购、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应对新的市场形势,最大限度利用好公司内部资源,提高作业效率,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成立市场营销分公司,并对原生产业务部职能进行调整。

 市场营销分公司主要职能为:负责大宗干散货和件杂货的货源组织和开发、作业合同签订、计收费管理、商务手续、货运计划、集疏运业务管理等。

 调整后生产业务部主要职能为:负责商务货运、费率费收、作业合同、市场营销、货运质量的管理;负责生产计划、调度指挥、生产组织评价、生产信息、货运统计分析;负责口岸业务、船舶使费、速遣及代理业务,负责内部生产性资源配置统筹、生产工艺、物流金融延伸综合服务等。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二、三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5-032

 债券代码:122121 债券简称:11日照港

 债券代码:122289 债券简称:13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0月1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监事、高管人员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15年10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三项议案已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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