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0,326,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4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8,892,800股新股,并于2014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
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5年05月07日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0,086,2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84,146,,545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由108,892,800股增至185,117,76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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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04月,“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1.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20,326,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5年10月21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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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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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漳州发展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漳州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限售期间,上述各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五、其他事项说明
此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认为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海证券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