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0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子强先生辞职的议案》;
同意相子强先生提出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决定聘任卢卫卫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对卢卫卫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卢卫卫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同意聘任卢卫卫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附:卢卫卫先生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
卢卫卫先生简历
卢卫卫,男,1971年10月出生,工学学士,会计师。
1993年7月——1999年8月,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计算机室负责人、核算科长、财务副经理;
1999年8月——2005年4月,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任开发经理;
2005年5月——2007年2月,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2007年3月——2015年10月,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任新湖期货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