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5-04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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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林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叶小根因病请假,独立董事刘国彬、朱洪超、任永平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希因工请假;
3、董事会秘书王士金出席会议;副总经理严炜雷、叶丽君及总工程师樊江民因工请假,其余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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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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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债券品种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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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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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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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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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交易流通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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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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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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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2、上述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 竺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4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并复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