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5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意大利利百健SVF技术专利产品独家代理权及生产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8月3日、8月25日发布了《新华锦关于与利百健中国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对外投资公告》、《新华锦关于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32、2015-036、2015-041)。
青岛利百健是本公司涉足大健康医疗产业的第一步。按照上述《战略合作意向书》,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21日完成与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以下简称“利百健中国”)共同设立“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利百健”)(详见2015-041号公告)。
按照上述《战略合作意向书》,利百健中国(转让人)已于2015年10月15日与青岛利百健(受让人)签署完毕《委任协议》,《委任协议》经专利持有人——意大利利百健公司(LIPOGEMS INTERNATIONAL S.P.A)同意,协议约定自2015年9月23日起,转让人将完全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将其拥有的意大利利百健公司的一项涉及人体脂肪基质血管组分(SVF技术)的医疗器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权及生产权转让给青岛利百健。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5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9月2日停牌,于2015年9月18日因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而正式停牌(详见2015-048号公告),并预计自2015年9月18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按照披露规则,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10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50号公告、2015-051号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初步考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部分现金方式实施本次交易。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养老公司股权、新华锦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涉及养老产业的部分房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与现有交易对方积极沟通、协商进场开展尽职调查;
(二)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情况说明:正在了解中。
(三)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与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签订了重组服务协议,共同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原计划于 2015 年10 月1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以上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日期。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