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10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董事长何阳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向浙商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续期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三联大厦第1层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授权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办理敞口额度为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续期,用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保证金比例为30%,期限贰年。
2、审议《关于向莱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的三联大厦第2层、第3层自有房产和对应土地提供抵押,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申请签发最高敞口额度为6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业务,保证金比例30%,期限为壹年。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