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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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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5年10月1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建行深圳分行将与公司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后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注册号:440301102963943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05整层.06整层.11至14整层.23至26整层.35至38层整层

 负责人:王业

 市场主体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营业期限:自1996年8月14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加强银企合作,推动银企双方各项业务发展并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已有的成功合作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主要协议:

 (一)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全力支持其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乙方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及其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甲乙双方具体在以下范围按规定开展业务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务、现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债务风险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离在岸国际金额服务、企业年金业务、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服务、中间业务服务、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等金融服务。

 (三)乙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有关信贷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甲方的经营发展,未来三年内乙方将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须经乙方业务审批同意并满足乙方审批条件,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后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乙方积极为甲方的资金设计最佳的管理方案,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以及及时的调度和支付。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有关信贷规定的前提下,使甲方存放在乙方的资金获得较高收益。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若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两年,顺延次数不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通过引入金融机构建立银企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将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乙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中约定建行深圳分行未来三年内将向公司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双方之间的实际授信和融资实现尚需经双方另行履行审批手续并签订合同。

 2、本次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如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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