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10月9日、10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披露了《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正在有序推进。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近期有可能进行金额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金融项目投资。
2、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夏建统先生问询并得到书面回复确认,除已公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确认目前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及公司董事会近期有可能进行金额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金融项目投资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