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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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京付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宋常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马俊和樊志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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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杨蕾、林琳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京能置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