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5-120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亮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丁贵明先生、屈文洲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樊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琳凯、徐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琳凯律师、徐樱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2015-12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能源类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公告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1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有关的磋商协调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