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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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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41和2015-042)。

 2015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44),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46、2015-048和2015-049)。201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51),并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52、2015-054、2015-055、2015-057、2015-058、2015-059、2015-060、2015-065)。2015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66),并分别于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67、2015-070、2015-074、2015-075、2015-076)。

 截至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事项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对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财务、法律相关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正在与金龙股份股东进行商业谈判。公司董事会将在商业谈判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争取在2015年10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信托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时代信托”)签订了《信托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新时代信托鑫业1163号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2015年9月29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200,000,000.00元及理财投资收益10,955,556.0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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