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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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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6日,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债权转让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第一被告)和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第二被告),8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诉讼的民事判决书(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以前年度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服,已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目前,该案处于上诉期间,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无需履行赔偿义务。公司已于2009年度对该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2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该诉讼补充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补充计提预计负债,将直接减少2015年9月份母公司净利润约人民币6000万元,减少2015年度第3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人民币6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调查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交了20.5亿元款项回款进度的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20.5亿元款项现状

 1、截至本公告日,就该20.5亿元款项民族证券共收到307,747,514.58元,其中,208,500,000元冲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9,247,514.58元计入投资收益;

 2、根据民族证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恒丰银行应于9月20日起的6个工作日内支付2015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预计为3,10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民族证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3、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涉及的七笔信托计划中,第一笔规模3.5亿元、投资方向为光明石业股份流动资金贷款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9月29日到期。根据民族证券与恒丰银行2014年9月29日签订的相关协议,恒丰银行应于2015年10月21日前支付该笔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已采取的措施

 1、9月7日,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民族证券法律合规部配合,一方面认真研究相关合同条款,确定风险点并提出应对建议;另一方面尽快向恒丰银行发出提醒函,督促其协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及融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资金;

 2、9月14日,民族证券向恒丰银行发出《提醒函》,提醒恒丰银行应于2015年10月21日之前支付本金及投资收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9月9日决定就20.5亿元款项事项对民族证券立案调查,民族证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4、鉴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组组长赵大建先生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今无法取得联系,为不影响工作,民族证券执行委员会于2015年9月26日任命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孙斌先生担任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组组长。

 三、风险提示

 鉴于恒丰银行未能按期支付2015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剩余18.415亿元本金及其自2015年第三季度之后的投资收益能否按时收回无法判断。

 公司将持续关注民族证券20.50亿元款项相关进展并督促民族证券努力追回剩余本金及投资收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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