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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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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2015年6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1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1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6日,公司发布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1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编号为上证公函[2015]1680号的《关于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根据该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交易各方及标的资产共同对审核意见逐项落实。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部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及涉军事项尚需财政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批,2015年9月24日,公司发布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延期回复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至2015年10月23日,即公司将于2015年10月24日申请复牌。截止目前,相关部委的审批程序正在履行过程中,审批意见尚未取得。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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