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15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由张国君董事长主持,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实施,理顺产权关系,会议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7,033.17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476.38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509.55万元人民币,其他事项不变。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79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产业”或“公司”)拟以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科宝马”)增资。
2、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增资议案已经公司2015 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宜科宝马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钟公庙街道长丰村,注册资本3,476.38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国君,经营范围为高档织物面辅料的织染、后整理及涂层的制造、加工。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宜科宝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3,476.38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509.55万元人民币。
3、宜科宝马财务指标
宜科宝马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5年6月末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 资产总额 | 116,897,035.52 | 46,031,406.93 | 35,574,877.91 |
| 负债总额 | 83,510,880.33 | 12,643,647.07 | 2,953,913.59 |
| 净资产 | 33,386,155.19 | 33,387,759.86 | 32,620,964.32 |
| 项 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1,929,574.78 | 11,093,176.54 | 27,659,762.33 |
| 营业利润 | -1,604.67 | 310,323.17 | -2,848,956.36 |
| 净利润 | -1,604.67 | 766,795.54 | -3,072,804.93 |
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度,经过审慎考虑,以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向全资子公司宜科宝马增资,增资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具体金额如下:
| 资产类别 | 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摊销) | 资产净值 |
| 固定资产合计 | 7,586.17 | 2,999.83 | 4,586.34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6,040.59 | 1,759.14 | 4,281.45 |
| 电子设备 | 72.20 | 60.32 | 11.88 |
| 机械设备 | 869.15 | 626.81 | 242.34 |
| 运输设备 | 81.41 | 65.74 | 15.67 |
| 其他设备 | 522.82 | 487.82 | 35.00 |
| 无形资产合计 | 2,889.30 | 442.47 | 2,446.83 |
| 增资总额 | 10,475.47 | 3,442.30 | 7,033.17 |
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以2015年8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依据,合计人民币7,033.17万元向宜科宝马增资。
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届时均变更为宜科宝马所有,公司持有的权证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明细表:
| 证号 | 座落 | 用途 | 使用权面积 | 终止日期 |
| 市鄞国用(2015)第19-00088号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渡村 | 工业用地 | 48256.20 | 2053年12月4日 |
| 甬鄞国用(2015)第19-00160号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建庄村、黄隘村村 | 工业用地 | 31901.00 | 2063年3月30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6715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城镇) | 23.84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6730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城镇) | 34.23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6695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城镇) | 35.25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6714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城镇) | 35.17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6729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城镇) | 32.95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8803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地下车位 | 车位 | 13.44 | 2077年12月16日 |
| 甬鄞国用(2011)第99-28834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地下车位 | 车位 | 12.78 | 2077年12月16日 |
2、房屋所有权证明细表:
| 证号 | 房屋座落 | 规划用途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24014号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源南路501号 | 工业 | 4 | 5447.77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24013号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源南路501号 | 工业 | 2 | 32516.86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23687号 | 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渡、黄隘、建庄村 | 工业 | 5 | 2292.47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9900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 | 16 | 62.83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9901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 | 31 | 90.21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9898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 | 31 | 92.90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9897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 | 31 | 92.68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98899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 | 住宅 | 31 | 86.84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38448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地下车位 | 车位 | 2 | 13.44 |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36462号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人才公寓地下车位 | 车位 | 2 | 12.78 |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理顺产权关系,有利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宜科宝马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设备等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宜科宝马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
六、 其他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化。
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