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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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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509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 8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停牌,并在停牌满一个月时及时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均按时披露了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外的全体股东。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88.8889%的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重组方案尚在论证、沟通中,故尚未签订相关重组协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文件。

 (三)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事项较多,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5年10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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