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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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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矿业”)股份质押通知: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5000万股)质押给陕西秦农银行(其中3000万股质押给陕西秦农银行红光路支行,2000万股质押给陕西秦农银行红庙坡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9日,质押期限三年。前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曾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2,000,000股(6200万股)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曾于2015年9月1日发布了《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1000万股)、45,000,000股(4500万股)分别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曾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100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76,000,000股(2.7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20,000,000股(6.2亿股)的比例为44.52%。本次股份质押后,黄河矿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77,000,000股(1.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20,000,000股(6.2亿股)的比例为28.55%。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8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段飞、邢波、黄金干、杨文彪、周昌生等5名董事同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龙门煤化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门煤化”)向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贷融资,额度3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同意公司对龙门煤化该笔信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龙门煤化该笔信贷融资业务纳入股东大会批准的2015年度信贷融资预算总额度范围,在公司2015年度信贷融资预算总额度范围内,对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相应调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9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龙门煤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为龙门煤化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94,558,832.1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龙门煤化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门煤化”)向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贷融资,额度3亿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同意公司对龙门煤化该笔信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龙门煤化该笔信贷融资业务纳入股东大会批准的2015年度信贷融资预算总额度范围,在公司2015年度信贷融资预算总额度范围内,对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相应调减。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以上担保的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有关担保协议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根据被担保人龙门煤化2014年12月26日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

 目前公司持有龙门煤化51%股权,龙门煤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龙门煤化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2、截至2015年6月30日龙门煤化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龙门煤化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 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28,288,929.71元的0%(按公司2014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2,609,675,754.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28,288,929.71元的92.27%。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龙门煤化最新《营业执照》

 3、被担保人龙门煤化201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

 4、被担保人龙门煤化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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