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意向投资协议情况介绍
2015年7月29日,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科技”)、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投资”)、苏州普洛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投资相关事宜签订了意向投资协议书。该投资协议已经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终止投资的原因
1、 上述投资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及我来啦公司积极配合丰巢科技对我来啦公司投资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并与丰巢科技就最终协议涉及的核心条款即我来啦公司的整体估值、入股比例、业务合作(涉及网点布局、运营模式、品牌形象、生产运维协调等)、回购权、排他条款、款项用途等进行了多次谈判,截至目前双方仍无法就上述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协商,公司与丰巢科技决定终止上述向我来啦投资相关事宜。
2、 根据投资协议保障条款约定,如丰巢、顺丰投资或普洛斯(或其关联公司)均未向我来啦公司进行投资,顺丰投资提供给我来啦公司的两笔金额各为人民币1亿元,合计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仍按贷款协议的约定执行。目前顺丰投资已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向我来啦公司提供上述贷款,本次丰巢科技终止向我来啦公司投资后,不会影响上述贷款事项。
三、 投资协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我来啦公司在本次投资中未发生资金投入,本次丰巢科技终止向我来啦投资后,顺丰投资向我来啦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继续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