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来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认定“永圆”和第6081738号图形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商标驰字〔2015〕649号),认定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6类未锻或半锻钢商品上的“永圆”和第6081738号图形■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该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有利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