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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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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54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09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9月 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0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文海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9月15日及2015年0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43,047,09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80%,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79,475,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63,57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1,57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3,57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8,890,876股(含178,890,87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发行股份限售期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福建漳龙、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如下: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2.公司与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4.公司与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之一福建漳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41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09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东亮、詹俊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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