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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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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证券代码:000929 公告编号:2015(临)—020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发来的通知。湖南昱成截止2015年9月29日完成增持计划,合计增持135000股,增持金额161.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等因素,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湖南昱成截止2015年9月29日完成增持计划,合计增持135000股,占其增持前持有我公司股份的0.82%,占我公司总股本的0.073%,增持金额161.6万元。完成增持后湖南昱成共持有我公司16502658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8.88%。

 三、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湖南昱成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17),公司大股东湖南昱成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等因素,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5日起)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湖南昱成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2-12)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湖南昱成所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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