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9月25日,江西煤业收到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460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赣财建指〔2015〕91号),根据财政部文件下达江西煤业所属矿煤矿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资金460万元。
(二)2015年9月29日,江西煤业收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858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企指〔2015〕4号),安排公司所属矿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2,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2015年9月29日,江西煤业收到该专项补助资金858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江西煤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述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460万元计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该补助资金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 江西煤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述正在进行中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858万元暂列专项应付款。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