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卓越47号资产管理计划
3、增持数量:36,346,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9%)
4、增持均价:5.0223元/股
5、增持总金额:18254.32万元
6、增持时间: 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28日
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17,768,3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0%;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54,114,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256%。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2015年9月28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已出资18254.32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钢公司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2015年7月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自有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已完成金额18254.32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钢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