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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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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5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鉴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滚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首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注册有效期两年,每期发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9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时点、中介机构,并签署所需文件,其签字和签章均视为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长虹北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并授权在限额内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为紧跟前沿技术,及时参与初创项目或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同意对长虹北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Changhong Research Labs Inc.)增资100万美元,并将长虹北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做为投资试点,授权长虹北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在100万美元限额内,对单一项目投资额或同一项目累计投资额在5万美元以下(含本数)的投资项目可自行审议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让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日电”)98.86%股权(含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长虹日电88.92%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长虹日电9.94%股权)。

 截止2015年6月30日,长虹日电的资产总额为18,706.74万元,负债总额为9,618.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088.65万元,2015年上半年长虹日电实现营业收入15,157.86万元,净利润-35.13万元。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024号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长虹日电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088.65万元,评估值为9,674.61万元,评估增值585.97万元,增值率6.45%。上述评估结果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长虹日电98.86%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9,564.3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长虹日电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次以挂牌方式出让股权事项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底价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评估机构对长虹日电股权价值评估为基础确定,转让底价拟不低于长虹日电98.86%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公司将在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后履行挂牌程序。

 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挂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虹慧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共享双方优势资源,把握商业模式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信软件”)与四川川南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大市场”)共同投资组建四川虹慧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虹慧科技”),共同研究并试点智慧商业业务模式,打造围绕商业地产为核心的智慧商业平台、硬件、咨询服务综合一体化的O2O全产业链服务。虹慧科技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虹信软件以现金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川南大市场以现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营范围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面向商业体的信息话咨询与实施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大数据分析服务,电子商务、O2O、物联网平台建设与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感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共享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智慧城市产业的发展,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有限公司与感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知科技”)共同投资组建四川感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感虹科技”),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感虹科技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虹信软件以现金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由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上海鑫依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虹信软件向感虹科技派驻的员工(虹信软件一致行动人)作为自然人股东以现金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网络通讯系统设计、开发、制造、集成、销售、维护、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安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实施、咨询、服务、维护(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格润公司”)申请废旧手机拆解补贴资质,满足其申请手机拆解资质的注册资本门槛要求,同时为稳定格润公司员工队伍、激励人才,同意由本公司和格润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对格润公司增资,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格润公司核心员工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格润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格润公司核心员工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智能战略,推动公司智能产业的发展,培育创投人才,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参股投资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点公司”)。虹点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董锋华以现金认缴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自然人滕兴武以现金认缴出资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5%,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虹点公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首期100万元注册资金在公司成立时到位,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认缴到位;其余900万元注册资金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到位,由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出资到位。

 虹点公司将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募集一支规模为3亿元的投资基金,用于增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并参与投资本公司其他智能战略相关项目。

 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定范围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根据互联网行业特点,为快速推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帮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点点帮公司自主经营的灵活性,同意授予点点帮公司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其中授权点点帮公司董事会审批点点帮公司单项投资额占其注册资本10%(即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含10%)的投资项目及审批累计投资额占点点帮公司注册资本30%(即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含30%)的投资项目,上述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经点点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有效降低票据风险,依托金融机构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成员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本次票据池业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其中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按照上述方案,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占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属等。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有效降低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可依托金融机构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非上市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5-05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长虹北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并授权在限额内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让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虹慧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感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绵阳虹点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四川长虹点点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定范围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5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金额: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首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注册有效期两年,每期发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待第一期发行后择机发行下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9个月。

 5、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代销或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8、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其他贷款。

 9、授权:提请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时点、中介机构,并签署所需文件,其签字和盖章均视为有效。

 10、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5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9月2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成员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本次票据池业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其中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按照上述方案,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占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属等。

 因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23.2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在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长虹集团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四川长虹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

 法定代表人:余晓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510706000036680

 设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主营业务范围为: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5年06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29,695,170.06元,吸收存款5,919,702,807.74元,负债总额6,735,351,716.56元,股东权益为1,094,343,453.50元,营业收入为53,802,453.98元,净利润33,100,726.2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33,866.1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或存放于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质押予合作金融机构,形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成员单位

 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

 3、实施额度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其中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票据池额度余缺调剂:票据池额度统一由本公司安排,本公司可根据子公司需求在票据池成员单位间进行额度的余缺调剂。

 4、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非上市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将成立票据池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对到期票据回款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如出现风险,公司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处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各成员单位的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将票据质押于金融机构,可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能极大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可有效解决子公司授信额度不足、融资难的问题,从而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

 2015年9月2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有效降低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可依托金融机构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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