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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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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85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9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公司”)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公司已将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行哈分行”)借款20,000 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38,498,558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因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了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共解除质押96,246,395股,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

 2015年9月29日,公司接到宝泰隆集团公司通知:宝泰隆集团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质押给浦发行哈分行的31,347,9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84号公告)中15,673,985股,因浦发行哈分行质押合同由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变更为权利质押(单笔)合同,需重新办理质押手续,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此笔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再将原质押的15,673,985股解除质押,待公司收到解除质押通知后将及时公告。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公司质押股份总数为322,752,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0%。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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