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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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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公司已于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9日、2015年9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上述相关公告公司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对深圳市云之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务谈判,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进行持续沟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以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5年9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信股份,证券代码:002123)于2015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荣信01;债券代码:112145)正常交易。

 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的推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暨争取在2015年12月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7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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