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 承诺: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826.43 万元。 公司近日收到延长集团告知函,延长集团已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完成了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完成情况
延长集团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090,000股,共使用资金人民币8,482,840.22元。本次增持前,延长集团持有公司 250,117,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0%;增持计划完成后,延长集团持有公司251,207,8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延长集团已完成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中的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延长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定期限内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