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书》(公告编号:2015-091),现就该事项的风险提示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本合作协议书仅为交易双方合作初步意向,该项目具体的事宜尚待落实和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署最终生效的正式合同之约定事项为准。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本协议解除;
2、本合作协议书中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细规定,故双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项目隶属国家当前鼓励的行业,政治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策调整,项目约定的目标将有难以实现或终止的可能性。
4、未来如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签署正式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建设医院是公司初涉该领域,存在公司本次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