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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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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好买基金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好买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协商一致,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好买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9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好买基金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好买基金网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好买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好买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好买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好买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好买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好买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关于修订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投资限制条款等内容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限制条款等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内容

 1、将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章第十节“投资限制”第6条由“本基金不得将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修改为“本基金不得将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但为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除外”,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充相关内容。

 2、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3、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

 ■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本次的修订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同时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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