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2015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已实施完毕,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565.00万元,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36,500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2.3634元/股,成交总额为539.6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23%,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