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包括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鉴于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股份由464,000,000股变更为468,129,527股,注册资本将由464,000,000元变更为468,129,5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
本次修订《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在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