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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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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7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5日,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被申请人一”)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 )寄达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延期开庭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34166号),现就将该仲裁事项进展披露如下。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贸仲委寄达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以下简称“《仲裁通知》” )的事项。

 《仲裁通知》称,申请人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虔盛创投”或“申请人”)已就我司与其于2013年8月27日签订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的争议向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并经贸仲委审核后受理。该仲裁事项的被申请人包括我司、黄平、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上犹宏腾新材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赵平华、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黄建荣、王为等。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

 (一)裁决确认本申请人一(即我司)发给申请人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函》无效;

 (二)裁决被申请人一(即我司)承担本案仲裁费及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暂止至提起本案仲裁之日为人民币30万元。

 关于该仲裁事项的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024号公告。

 二. 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贸仲委于2015年9月14日发出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33542号)。仲裁委决定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4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详见公司2015-066号公告)

 2015年9月24日,我司收到贸仲委于2015年9月21日发出的《DS20150316号资产协议争议案延期开庭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34166号),开庭时间由原定于2015年10月12日延期至2015年12月1日下午13:30分,有关开庭的其他事宜不变。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仲裁事项虽已完成组庭且已确定开庭时间及地点,但仲裁结果及何时能够形成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计该事项的影响。我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全力争取我司的正当权利,保护股东利益。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了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针对该仲裁事项,我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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