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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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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位于布吉下李朗的工业园已建成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司原位于福永、沙井、松岗、光明的工厂及彩田路总部均已搬迁至工业园,因此,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鹏洲工业区A栋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将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鹏洲工业区B栋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将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福园一路鹏洲工业园厂房D栋一、二层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参会方式与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月 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4)。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八需提交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5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2014年度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5年1月1日至9月24日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48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二)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东方明珠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东方明珠的控股股东为文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三)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东方明珠在我国率先开展IPTV、家庭主机游戏、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机顶盒、网络视频、手机电视、移动互联网等多个新媒体领域的商用运营,形成了可以持续升级的“平台+X”业务架构模式。东方明珠核心业务规模和潜力保持全球领先,目前已经在国内率先建成领先的“家庭娱乐”新媒体产业生态。

 (五)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6月18日和8月18日,本公司与东方明珠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东方明珠以220,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8,003,108股A股股票,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9.55%。2015年6月18日,本公司与东方明珠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东方明珠取得兆驰股份依据前述股份认购协议向其发行的股份后,兆驰股份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议选举一名新增董事。前述兆驰股份董事会提议选举的新任董事人选应由东方明珠向兆驰股份董事会推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的规定,东方明珠为公司的关联人。

 (六)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明珠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亦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交易所涉及的关联关系,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1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0月12日15:00至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1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厂房6楼会议室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5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1、2、3、5、6、7、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5 年9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5 年 9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1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厂房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12

 传真号码:0755-3290198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15:00至2015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②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A 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 “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C “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A 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 “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C “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 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计票规则

 1、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 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

 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6、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查询投票结果。

 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漆凌燕

 联系电话:0755-3290198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2015年8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8月28日至9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1,547,980股,成交金额合计100,958,508.14元,交易均价为8.7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2%。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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