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0日起重大事项停牌(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5-098、2015-100)。因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4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并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中安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5-103、2015-106、2015-110、2015-120、2015-121、2015-129、2015-130、2015-133、2015-135)。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公司已初步确定5家标的资产,尚有1家海外标的资产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包含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和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初步确定5家标的资产(含实际控制人拥有的1家澳门公司),尚有1家海外标的资产未最终确定。
标的资产主要从事安保运营服务、安防系统集成、安防智能产品制造及销售、医疗专业工程等业务,将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初步确定5家标的资产,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法律调查工作已初步完成,但中介机构尚未出具正式的报告,重组双方尚未签订框架协议。尚未最终确定的1家海外标的资产,其交易对方为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相关的审计、评估、法律调查工作重组双方已制定时间表。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但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法律调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且涉及海外并购,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与论证。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意见尚未完全达成一致,相关事项能否获得各方最终确认并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