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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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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26日,公告编号:2015-074)。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不能在原计划时间内全部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方已进行多次沟通、谈判,双方正在就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部分细节内容进行磋商。同时,公司聘请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均已进场,对标的公司中科声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日、9月11日、9月18日,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7、2015-078)。

 二、延期复牌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涉及内容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部分细节问题需各方沟通达成一致。

 鉴于此,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议案的条件,不能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为做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期限,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因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三、后续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将加快标的公司中科声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等工作进程,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5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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