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082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9月24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15:00至2015年9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志辉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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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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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00 《关于向大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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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00 《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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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玉杰、马慧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083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4日起停牌。期间公司已按要求至少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最近五个交易日(9月18日,9月21-24日)内,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的审计、评估工作已近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拟出售公司持有的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基本达成一致,双方授权代表处于最后谈判阶段。同时因该事项涉及到债权债务的转移,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持续沟通。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竭尽全力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进行,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及时公告。
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再行复牌。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