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52号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2014年8月27日、9月29日将其所持本公司52,962,31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合计质押股份92,962,319股,占公司总股本19.80%,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债权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质押之日止。”(参见2014年8月30日、10月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月23日,公司接到中宝控股通知,中宝控股于201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办理完毕本公司71,962,319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押的71,962,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累计质押的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