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24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金达”)、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车桥”)已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5,428.96万元,其中:安凯客车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5,181.05万元,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补贴资金4,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刊登的编号为2015-042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奖励728万元,岗位补贴109.13万元;江淮客车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182.14万元;安凯金达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24.9万元;安凯车桥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40.87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进行核算,计入递延收益4,86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560.96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约23.83%。
此次披露的政府补助将会对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