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15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5人(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2015年9月24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5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层在10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创新投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向其进行增资,并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创新投公司与上海电气就华安基金股权受让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4月,创新投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受让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2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已根据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
鉴于上述转让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双方协商,由创新投公司按照标的股权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与产权交易合同所规定原评估价值之间的差额向上海电气追加支付2980.6万元,上海电气同意在2016年6月30日前暂不单方面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创新投公司与上海电气就华安基金股权转让事宜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层在10亿元的额度内,根据创新投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向其进行增资,并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创新投公司的基本情况
创新投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11F07-09室
法定代表人:阴秀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直接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金管理计划;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本次增资前,创新投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创新投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提升创新投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收入结构。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15年9月24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