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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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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7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22日、9月23日、9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1、本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重大事项

 2015年4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暨复牌的公告》;201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及相关文件;201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公告》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还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经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15年9月10日披露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以及第十一节披露的风险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公司预计将于2015年10月31日前刊登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七、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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