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与航空领域某企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收购资产项目的洽谈,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2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64、2015-065、2015-069、2015-070、2015-071、2015-072、2015-077),9月11日、9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78、2015-079),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1、确定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截至目前,公司确定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方案。方案内容具体为: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部分资金用于收购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向标的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标的公司新建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备案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投资项目建设。根据政策要求,标的公司必须编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备案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项目备案相关手续已经完成。
4、商业谈判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公司与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管理层就本次收购的定价原则、交易方案、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谈判,且就主要条款已达成基本一致意见。目前公司根据正式的评估结果,正与交易对方就包括业绩承诺、补偿方式、交易价格等具体细节进一步谈判并商定,并据此完善相关协议文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资产收购的相关协议文件基本落实,待前述商业谈判确认相关细节后将进一步完善,并据此最终确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所需材料,公司保证9月29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的部分内容尚需落实、完善,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威海广泰;证券代码:002111)自2015年9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30日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