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9月29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5年9月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5年9月23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