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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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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

 2015年6月下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复牌至今,主要受我国股票市场整体下跌幅度较大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亦有所下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同时交易双方对重组后人员整合尚存在一定分歧,经过反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维护本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涵渠先生、郭卫华先生、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同交易对方沈永健、周维君、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汇添长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北铎、杨健、伍君、张大年、沈永健九名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本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涵渠先生、郭卫华先生、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终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由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以与之相应的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员工持股计划已无继续实施之可能。同时,主要受整个二级市场影响,目前公司股价低于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公司员工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其中部分员工更愿意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经充分讨论,同意终止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涵渠先生、郭卫华先生、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二、三、四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及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6,65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0,983,683股减少至 219,677,028股,注册资本由220,983,683元减少至 219,677,028元。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19,677,028股增加至 373,450,947股,注册资本由219,677,028元增加至 373,450,947元。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现公司就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历程

 公司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主要历程如下: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拓电子,股票代码:002587)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将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2015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201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8号),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015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材料。

 201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246号)。

 201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246号)。

 2015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相关材料。

 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项目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材料。

 2015年9月23日,公司同交易对方沈永健、周维君、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日,公司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汇添长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北铎、杨健、伍君、张大年、沈永健九名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二)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资产重组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二、终止资产重组并撤回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原因及合规性

 1、终止资产重组并撤回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原因

 2015年6月下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复牌至今,主要受我国股票市场整体下跌幅度较大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亦有所下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同时交易双方对重组后人员整合尚存在一定分歧,经过反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维护本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申请文件。

 2、终止资产重组并撤回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合规性

 交易各方在讨论协商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了信息的保密工作,股价未出现异动。2015年9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对公司拟终止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请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三、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终止本次资产重组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协议不生效,双方在本次交易中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1日—2015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

 2、《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4、《关于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9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四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3项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9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香港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Trade Marks Regist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商标编号:303295378(类别9)、303295387(类别35)

 注册日期:2015年02月06日

 商标有效期:自注册日期起10年,期限届满时可再每次续期10年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T2厂房T2A6-B

 注册地区:香港

 注册商品名称:类别9:

 计算机外围设备;监视器(计算机硬件);显示器(类似计算机的显示器);霓虹灯广告牌;发光或机械信号板;电子公告牌;灯箱;电子布告牌;电视机;讲词提示器;音频视频接收器;自动广告机;视频显示屏。

 类别35:

 户外广告;商业橱窗布置。

 上述商标注册证书的取得,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在香港加强商标保护,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香港市场知名度,对开拓香港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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