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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冯境铭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22日、9月23日通过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45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5-03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一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48,125股,增持所需资金的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冯境铭先生及其妻子周艳贞女士合计间接持有该公司99%股权,系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日期:2015年9月22日、9月23日
4、增持数量:2,45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6%。
本次增持前,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冯境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92%;周艳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75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99%(冯境铭先生和周艳贞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80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91%);冯境铭先生和周艳贞女士通过广州市贵裕宝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票2,45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6%。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冯境铭先生和周艳贞女士承诺:在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