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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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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5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公告;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年7月8日,公司完成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的编制并报送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3日,公司将反馈意见补充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书面征询,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目前,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5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2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2015年7月8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临2015—41号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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