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正在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32),公司股票开始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31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本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2015年9月24日复牌,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经各方磋商,目前阶段初步确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交易方式
拟发行股份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
(三)目标公司情况
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勘察、总承包业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深入开展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评估和审计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对目标公司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沟通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需要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事项向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工作沟通,交易内容尚不能完全确定,因此,本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2015年9月24日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各项工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