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或"公司")于9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入港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入港处增持引起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事由
1、变动方名称: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
2、变动原因:入港处于2015年7月11日出具了维稳《承诺书》,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5.75元/股时,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入港处因履行承诺开始增持公司股票。
3、变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股份。
4、变动权益所涉股数及比例:
自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期间,入港处累计增持公司股票977,810股,增持总金额14,996,763.71元,增持均价15.3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5、变动后持股数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入港处持有本公司股份56,571,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1%;
本次增持后,入港处持有本公司股份57,54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入港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渤海股份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入港处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