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6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临2015-028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临2015-030号)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5-032号)。
目前,公司本次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初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高世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目前公司仍在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2、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除已确定的认购对象外,公司仍在积极地与其他有意向的合作方进行洽谈沟通。
公司将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并于停牌期间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